條款及細則 TERMS & CONDITIONS

歡迎閣下使用BNA Office Solution (下稱「本公司」服務,請仔細閱讀本公司的條款及細則。

 

A. 一般條款及細則

  1. 顧客使用本公司服務,即表示顧客無條件接受各項條款及細則。本公司將不時檢討條款及細則並適時作出修訂,請瀏覽本公司網頁查閱最新條款及細則版本。

  2. 報價單有效期為十四日,並只適用於曾向本公司要求報價之顧客。

  3. 所有訂單一經確認,恕不接受更改或取消。

  4. 於截單時間前遞交確認訂貨作,可計算為當天訂單,逾時訂單有機會需重新計算交貨日期。

  5. 報價單上的預計交貨日期僅供參考,最終交貨日期以列印在發票上的資訊為準。

  6. 一般情況確認訂單及款項後,2-5個工作天內完成調貨,隨即安排派送/於門市取貨。

  7. 如香港供應商缺貨,訂貨期為約2-3個星期。個別產品除外,並會另行通知。

  8. 如訂單內包含訂購產品,則會待訂單的所有貨品齊貨後出件。

  9. 本公司將保留所有條款的最終決定權。 本公司可按其絕對酌情決定隨時更改、刪除或補充此條款及細則,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
  10. 本公司所使用或展示的商標、商用名稱、徽號和服務標誌(「商標」),由公司及其他相關人士擁有。未經本公司或該等人士的書面批准,任何人士不可使用此等商標。

  11. 本公司之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。如就本條款及細則所引起或與其有關的爭議,相關人士及本公司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。

  12. 如中、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,應以中文版本為準。

B. 取貨/送貨服務條款

  1. 顧客於收貨時,敬請即場核對貨物,並於送貨單上簽名或蓋印作證。貨物出門,恕不退換。
  2. 所有訂單需於取貨日期起計的三十天內取貨或安排送貨服務,本公司有權不予保存逾期產品而不作另行通知,有關款項亦不予退還。
  3. 送貨服務範圍僅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。
  4. 送貨服務時間會因不同地區而定,恕不能指定送貨時間。逢星期 : 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不設送貨及取貨。
  5. 客戶訂購產品時可確認送貨日期,而送貨時間則需要根據當天路面交通實際情況而定。
  6. 訂單滿指定金額可免運費,否則,顧客需支付相關運費。 免運費地區遍及至港島區、九龍、新界,但不包括離島、機場、邊境禁區等偏遠地區及沒有升降機設備之收貨地點 (額外附加費詳情請向本公司同事查詢)。
  7. 若送貨地點沒有升降機或貨品須經樓梯送貨,顧客須繳付額外的搬運費。貨物重量低於40Kg每層加收HK$50;大於40Kg每層加收HK$100。
  8. 送貨服務不包含停車場收費,如停車場需收費,將以實報實銷形式向顧客於送貨時收取。
  9. 運費以每張訂單作獨立計算,每張訂單只包括一個送貨地點,恕不接受合併計算。
  10. 送貨地點之街道必須容許貨車停泊。若送貨地點未能停泊車輛或沒有停車場,送貨人員會致電客戶,並於最接近的停泊點提供地面交收。
  11. 本公司提供兩種送貨方法,包括: 本公司送貨團隊 或 順豐速遞 (運費詳情請向本公司查詢)。
  12. 顧客可根據運費或其他因素而揀選合適的送貨方法。 如需更改送貨日期,必須於前一天通知更改,否則本公司將收取顧客HK$100行政費。
  13. 如在送貨當日,因送貨地址沒有人收貨,是次送貨費用將不會退回。如需再次安排送貨,我們將會再次收取送貨費用及HK$100行政費。
  14. 送貨服務有可能會因天氣、交通、地區或其他因素而暫停或延期。有關訂單之交貨期,本公司將會聯絡顧客另行安排。
  15. 如送貨資料有任何錯漏,可能會導致送貨有所延誤。
  16. 所有訂單須視乎相關貨品的供應情況再作最後確認。倘若本公司未能提供閣下訂單上的任何產品或服務,本公司會於送貨或取貨前透過電話或電郵通知顧客。

C. 付款條款

  1. 親自付款 – 顧客可以親臨本公司辦公室以現金付款。
  2. 政府採購卡 、自動轉帳 – 渣打銀行 (香港) 有限公司 帳號:

    (1) BNA Office Solution : (003) 368-0-0731901  或

    (2) B&A Office Consumables Co. Ltd. : (003) 251-0-018055-9

  3. 郵遞 – 請將劃線支票寄往賬單上所示的本公司會計部收。抬頭請註明「BNA Office Solution」或「B&A Office Consumables Co. Ltd.」。請在支票背頁寫上訂單賬單編號並預留足夠郵遞時間。切勿郵寄現金。
  4. 如有逾期訂單,本公司會向顧客分別發出付款通知單及對帳單。
  5. 如顧客於付款通知單及對帳單發出後48小時內仍未能及時完成相關款項或提供合理原因,本公司將暫停對貴公司及其所屬團體的服務,並按月向所有逾期訂單收取2%之利息。

D. 保養及退貨條款

  1. 如閣下於本公司購買的商品發現品牌,款式錯誤或貨品損壞問題時,請保留收據,不要開封產品,包裝必須完整 (保留包裝盒),請於7天內 (以收發單日期起計算) 通過電郵、電話等方式與我們聯絡。如過7天,請直接以供應商聯絡保養。
  2. 本公司所有貨品均為正品正貨。大部分產品均設有原裝保養服務,顧客請自行登記保養登記。
  3. 所有推廣或優惠期內購買的貨品,郵費或任何免費贈品,試用裝禮品和非品質問題的貨品均不設退換,敬請見諒。